????11日,重慶陳建明等9人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陳建明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打擊報復證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10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罰金110萬元。其余8名涉黑成員分別被判處2年半到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以來,陳建明糾集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閑散人員,在重慶市渝北區(qū)、江北區(qū)以及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qū)等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陳建明為組織、領導者,以楊緒強、鄧孝云等人為積極參加者,以石東、馮環(huán)貴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
????公訴機關(guān)指控,陳建明對組織成員要求嚴格,他要求組織成員不準吸毒,對其絕對尊重,對其安排的違法犯罪活動必須盡力,未經(jīng)允許不得以其名義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對違反上述規(guī)矩的成員,陳建明輕則打罵、重則開除。同時,陳建明還采取為組織成員提供食宿和生活費用,為有駕駛技能的組織成員購買貨車,為經(jīng)營水果生意的組織成員提供非法保護,將開設賭場的部分利潤分給組織成員,向已死亡的組織成員家屬支付慰問金等手段籠絡組織成員。
????此外,陳建明還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綁架、故意傷害、敲詐勒索、打擊報復證人、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放高利貸等違法犯罪活動。法院查明,1998年6月21日,陳建明帶領手下,用獵槍在重慶市渝北區(qū)兩路鎮(zhèn)實施了殺害郝川的行為,時年26歲郝川當場死亡。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陳建明組織、領導以楊緒強、鄧孝云等人為參加者的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社會經(jīng)濟和生活秩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quán)利和財產(chǎn)權(quán)利,并實施了故意殺人、搶劫財物、故意傷害等犯罪行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銀雪 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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