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朱元冬 通訊員 胡亮)未經用戶同意,某通訊運營商擅自為消費者開通收費服務項目,而且消費者發(fā)現后,三番五次仍無法退訂該收費項目。日前,梧州市區(qū)一位市民聶先生(化名)就遭遇了這種煩心事。
????據聶先生反映,他的手機在2014年11月份開始,被莫名其妙開通了一個名為手機閱讀的收費服務項目,他發(fā)現后就馬上退訂了,但是之后卻一直被某運營商多次繼續(xù)擅自開通,退訂無效。
????聶先生說,他一般是按每月大概使用的話費金額來給手機充值的,但是,2014年11月份的一天,他的手機半夜突然收到一條通訊運營商系統(tǒng)發(fā)來的話費不足的提醒短信。這讓他感到很奇怪,因為他的話費以前基本上沒有出現過話費不足的情況,也從未收到過這樣的提醒信息。聶先生以為自己可能當月真的多打了幾個電話導致話費不足,于是就沒在意。
????到了2014年12月,聶先生的手機又在某天半夜收到話費不足的提醒信息。他第二天就去該運營商的中山路營業(yè)廳里咨詢,并要求退訂手機閱讀這一收費項目??头藛T幫他退訂,并返還了該服務項目的費用10元?!爱敃r營業(yè)員已經向我確認不再開通這個手機閱讀項目了?!甭櫹壬f。
????然而,讓聶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到了今年的1月和2月,他的手機依然在開通手機閱讀,并且每月被扣除10元。他到營業(yè)廳去詢問,也得不到合理的解釋,于是只好求助于梧州市工商部門。
????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運營商工作人員答應不再為該市民開通這項收費服務。然而,在3月份,當聶先生打印話費單時,發(fā)現他的號碼仍然被扣除手機閱讀服務費用10元。
????如此反復被開通收費項目被扣錢,多次退訂無效,讓聶先生感到頗為氣憤。日前,他再次來到市工商部門進行投訴。
????對此,運營商的工作人員解釋,可能由于系統(tǒng)故障等問題,才導致未經用戶同意,多次擅自開通了該項服務。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根據新消法的相關規(guī)定,運營商退還已扣費的手機閱讀服務費用,并且賠償聶先生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