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如今,以舊換新等促銷手段比較常見,然而,在以舊換新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均負有保證所置換商品符合約定條件的義務,否則,不但交易無法完成,還會引起糾紛。近日,萬秀區(qū)法院審判了一起在以舊換新的交易中產(chǎn)生糾紛的典型案件。
????原告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是從事某品牌汽車銷售的專營店,為了促銷,該店推出汽車以舊換新的業(yè)務。2013年9月19日,被告田某到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用以舊換新的形式,購買一輛東風日產(chǎn)騏達小轎車。
????經(jīng)雙方估價,田某的別克商務車折價為93000元,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騏達汽車價格為117300元。在支付了代為上牌費用并補足車款后,田某當即將新車提走。
????由于交易當天正值中秋節(jié),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無法查詢田某的汽車的登記信息。后來,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欲將田某的汽車進行過戶登記時才發(fā)現(xiàn),該車已被查封無法辦理變更登記。經(jīng)多次與田某協(xié)商均未果,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遂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田某支付汽車款93000元。
????承辦該案件的法官分析,原被告之間以舊換新的車輛置換行為,實為田某向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轉(zhuǎn)讓舊車及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向田某出售新車的行為。根據(jù)雙方簽訂的車輛轉(zhuǎn)讓協(xié)議書,其中雙方關于“甲方必須保證該車輛來源正當、合法、手續(xù)齊全、品質(zhì)合格,如因該車手續(xù)問題(如證件虛假、不齊全、被抵押、按揭、法院查封或與車管部門相關資料不符)的原因造成該車不能過戶,甲方必須將全部車款、過戶費等相關費用退回給乙方,同時乙方將該車輛退回給甲方”的約定,雙方關于田某轉(zhuǎn)讓舊車的合同意愿,不僅包括將舊車轉(zhuǎn)移交付予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而且包括舊車需完成車輛變更所有權人的登記手續(xù)。
????因此,在本案中,田某在車輛因被查封而無法過戶的情況下,負有將轉(zhuǎn)讓舊車所得車款返還給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義務。田某認為,該車輛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并非其過錯,其已履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全部義務。萬秀區(qū)法院審理認為,田某的抗辯理由并不成立,遂判令田某向原告梧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支付車款93000元。
????一審判決后,田某表示不服,上訴至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6月6日,經(jīng)過二審法院的審理,判決維持原判。(黃月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