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陳曉雯 通訊員 歐陽玉) 為糾正各部門單位“三公”經費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健全相應管理制度,《梧州市“三公”經費專項清理檢查實施方案》于近日出臺,將對各縣(市)區(qū)及市直各單位的“三公”經費進行清理檢查。
????根據(jù)《方案》,本次檢查范圍為2013年度和2014年1至6月份使用所有資金列支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因公出國(境)費用和公務接待費等經費,含使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撥款、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等“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檢查重點包括“三公”經費的使用是否嚴格按照預算執(zhí)行,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三公”經費的調整是否嚴格按程序報批,是否在會議費、培訓費或其他費用中列支“三公”經費,是否在非稅收入中坐支“三公”經費。
????本次“三公”經費檢查以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方案》要求,各縣(市)區(qū)、市直各單位要在7月25日前報送自查自糾報告。市紀委、監(jiān)察局、財政局、審計局將于7月25日至8月25日進行重點抽查,對不積極配合清理檢查工作組抽查工作,或在抽查期間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推諉扯皮的單位,將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嚴肅問責,嚴厲查處;對于重點抽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并視情節(jié)和性質不同,進行公開曝光或內部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在自查自糾階段,對自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并如實上報的,可以從輕、從寬處理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