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wǎng)-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雨燕 通訊員 鐘嘉寧 肖曉茵)好不容易拿到盼望已久的機動車駕駛證,結果還沒到三個月,就因酒駕被注銷駕駛資格。2月24日晚,長洲區(qū)一名駕駛員饒某時為自己實習期內酒后駕駛的行為后悔不已。
2月24日晚,長洲交警大隊在新興三路延長線路口開展酒駕醉駕夜查行動,在對一輛白色豐田小汽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身上散發(fā)酒氣。隨后,民警當場對駕駛員饒某時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4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jīng)了解,駕駛員饒某時在2018年11月2日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尚屬實習期內,當晚他和朋友聚餐時喝了幾杯酒,感覺自己沒喝醉,就心存僥幸開車回家,沒想到被交警查獲。 民警對饒某時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依法將其駕駛證予以暫扣。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guī)定,饒某時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23號令》第69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饒某時所取得的小汽車駕駛證也將被注銷,且兩年之內不能重考。面對這樣的處罰結果,饒某時當場表示后悔莫及。 交警部門提醒,酒后駕駛,不僅是對自己的安全不負責任,也是置別人的安全于不顧,一旦發(fā)生事故,將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長洲交警方面表示,將繼續(xù)嚴查酒駕,對任何交通違法行為“零容忍”。 |